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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2021-04-10

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,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 2019 年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 55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。

附件: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
国务院国资委

2021年4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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